討論藝術家到底是不是一個工作,
就跟討論展覽這件事是不是本身就是一種浪費一樣。
(如果是節能減碳的展覽,短短時間,小小展出坪數而且還花了天價就更莫名諷刺。)
發起藝術家工會的藝術家湯皇珍,
也是十多年前領頭衝撞既有體制,打造現在華山藝文特區的推手之一,
在某次在台北當代美術館遇到這個藝術家,正在館內進行她的行動藝術,
題目是有一個朋友失蹤了,聽說去找藝術,
她非常積極的對我說明問卷的內容,想要問一問每位觀眾:
藝術找得到嗎?藝術是工作嗎?
因此我也填了那張問卷,就算現在正在從事藝文領域的工作,
對於承認「藝術是工作」仍然有些遲疑。
勞委會對於「工作」的定義,是指有付出勞務之後有金錢的回報,
對於湯皇珍爭取創作者公會這件事情,擔心接下來如果此例一開,
連家庭主婦都要來成立公會了。
有何不可呢?
家庭主婦其實應該需要支薪的(不然她們吃什麼?)
沒有看到實質的金錢其實是被隱藏了,
也許是因為這樣,不健全的環境導致創作者的付出無所回報,
特別是公眾環境的歧見。
1983年,德國即以「藝術家保險」以及「職業藝術家聯盟」,
有制度、有計畫的從基礎上保障職業藝術家生存與工作權,
如今,論及德國文創發展,其核心創作者已達八、九十萬人,
這些措施不只德國藝術家,連在德國境內從事藝術工作者同樣享有。
相較之下,「文化大國」、「文創產業」喊得漫天響的台灣政府,
卻不見任何具體政策面對從事「文化外交」、「文創產業」的第一線堅兵──創作者,
一個無法保障創作者生存權與工作權的社會,如何將創作人才留在台灣?
蔣友柏說,當他選擇要開設計公司的時候,家族裡起了一番風波,
他們認為"那種工作"就像妓女,需要向別人開口給飯吃,
要求給飯吃的工作何其多?當又是一天被工作擔擱走不了的晚上,
我在不是自己的辦公室裡心想,像我們這樣的皮條客(誤)更是妓女都不如啊...
多少熱情,就在繁瑣的行政事務裡消磨殆盡,
創作者所付出的代價,難道不足以成立一個保障權益的公會嗎?
金錢可以買到創作內容,卻買不到創作本質,
我們的社會往能大賺一筆的職業靠攏,
看不起經營無形夢想、建言、看法的藝術家,
他們不是沒有酬勞,而是這個社會完全不重視這些產值。
當必須用錢衡量藝術家的產值時,就算不認同藝術家是一個工作,
照樣使用買菜送蔥的商業技倆殺個血流成河,
急著要跟藝術沾上邊以抬高身價時,
露出那個投機的狡詐商人嘴臉,似乎也沒有比妓女與皮條客高級多少...。
昨天有個剛畢業的女孩問我,如果想要從事文創工作,
該往哪個方向去,我從她的眼睛看見了熱情,除了給她建議,
也希望如果有機會能從事這樣的工作,除了具備應有的能力,
重點是撐下去,該撐得除了經濟,也有眾人的價值觀,
畢竟,在社會走跳從來不是你要風就只有風而已。
我很想告訴她,藝術家在很多人眼中,只是不切實際活在自己世界的一群人,
只是因為他們沒金錢產值嗎?只是因為他們與社會常規不容嗎?
只是因為他們特別反骨,敢言人所不能言,做人所不敢做嗎?
因為我們從來不談夢想,害怕改變,就覺得藝術家不事生產嗎?
這必須從整個社會的價值觀開始從頭檢討。
我想,如果少了衝撞的熱情,這世界會很乏味的。
創作者所付出的代價,難道不足以成立一個保障權益的公會嗎?
金錢可以買到創作內容,卻買不到創作本質,
我們的社會往能大賺一筆的職業靠攏,
看不起經營無形夢想、建言、看法的藝術家,
他們不是沒有酬勞,而是這個社會完全不重視這些產值。
當必須用錢衡量藝術家的產值時,就算不認同藝術家是一個工作,
照樣使用買菜送蔥的商業技倆殺個血流成河,
急著要跟藝術沾上邊以抬高身價時,
露出那個投機的狡詐商人嘴臉,似乎也沒有比妓女與皮條客高級多少...。
昨天有個剛畢業的女孩問我,如果想要從事文創工作,
該往哪個方向去,我從她的眼睛看見了熱情,除了給她建議,
也希望如果有機會能從事這樣的工作,除了具備應有的能力,
重點是撐下去,該撐得除了經濟,也有眾人的價值觀,
畢竟,在社會走跳從來不是你要風就只有風而已。
我很想告訴她,藝術家在很多人眼中,只是不切實際活在自己世界的一群人,
只是因為他們沒金錢產值嗎?只是因為他們與社會常規不容嗎?
只是因為他們特別反骨,敢言人所不能言,做人所不敢做嗎?
因為我們從來不談夢想,害怕改變,就覺得藝術家不事生產嗎?
這必須從整個社會的價值觀開始從頭檢討。
我想,如果少了衝撞的熱情,這世界會很乏味的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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